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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会员

会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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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第二届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确保协会正常开展业务,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北京市民政局社团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费收取的规定、协会章程等,结合协会的工作特点,制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会费标准

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10万元/年

理事单位:3万元/年

会员单位:1万元/年

第三条 会费的收取

1. 缴纳会费是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凡自愿申请,经审核同意加入协会的会员,每年应按时按标准缴纳会费。

2. 会费收取时间为每年年初收取当年会费。

3. 会费通过对公转账到协会账户,协会应及时为会员单位开去会费收据,会费收据使用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第四条 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1. 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协会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2. 协会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中关村互联网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

3. 协会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的审查;

第五条 会费收取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1. 会费标准的制定或者修改,应召开会员大会,应有2/3以上会员出席,并经出席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 未经过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

第六条 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

第七条 本办法经20236月27日第二届第1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2023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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