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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提高系统运行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安全、优质的服务,我行拟对个人长期不使用的账户(以下简称“长期不动户”)进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以自然人名义在我行开立的个人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包括借记卡、活期存折,不包括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和通知存款账户。
具体实施管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满两年未发生客户主动动账业务的账户;
2、不包括已签约基金、理财、保险、三方存管、贷款、信用卡还款关联、医保关联、代发代扣等关联关系的账户。
上述管控账户包括借记卡、活期存折和线上开立的II/III类账户,不含金融社保卡、中央社保卡、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和拥军卡。
二、管控时间
自2021年12月1日起,我行将分批对符合上述管控范围的账户实施不收不付管控措施。
三、特别提示
1、您可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或任一营业网点柜台查询您的账户是否被列为长期不动户。如您对长期不动户需继续保留使用,请您在2021年12月1日之前,发生一笔动账业务(包括存取款、汇入汇出、转账、消费、缴费等主动动账交易);
2、自2021年12月1日起,我行将对长期不动户进行不收不付管控措施,如您需继续正常使用该账户,请您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借记卡或活期存折(线上开立的电子账户无须带卡折实物)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办理账户恢复手续。
3、账户管控期间,我行不会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要求个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等敏感信息。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敬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6或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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